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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事求是分析侯静中医案:到底是冤假错案还是重大假药案?

来源:极速体育nba直播吧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6-30 20:25:30

  2023年8月30日,青岛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,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。

  究竟冤假错案还是特大“假药”案,三生将根据事实客观主要以双方提供的证据分析真相。

  侯元祥,山东临沂人,1956年10月生,毕业国际医科大学(斯里兰卡),曾任小学、中学教师,2003年,侯元祥(47岁)停薪留职开始跟随老中医学习中医。

  2012年,侯元祥根据“二姥爷”提供的方子,再加上自己的配方,开始配制售卖抗癌中药。

  2022年1月,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、卫健等部门,查处侯静等人在黄岛区某公寓非法行医、制售“三无”药品的案件。

  2022年8月,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。检方认为,应当以生产、销售假药罪,追究侯元祥、侯静、侯雷、肖培臻、付松杰的刑事责任。

  判决书显示,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:2011年以来,被告人侯元祥、侯静等人,在未取得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等证的情况下,通过在网络上投放侯元祥虚假个人简历,在山东潍坊市、淄博市、青岛市黄岛区等地号脉问诊、销售自称抗癌的药物。

  2022年2月,侯元祥等人销售的“抗癌1号”“抗癌2号”和“野生心脑汤”等中药,经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。相关审计显示,自2011年5月至2022年1月,侯元祥等人销售涉案假药的金额为14363355.28元。

  2023年2月,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侯元祥一家四口及其前女婿付松,均被以生产、销售假药罪判刑。

  其中,侯元祥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,侯静被判刑11年并处罚金900万元,侯雷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500万元,肖培臻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,付松杰被判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。

  最终侯元祥除9岁的孩子外全家被抓,而且五人被判刑合计50年,处以2900万元的天价罚金,一时间震惊世人。

  侯元祥是1956年出生的,按照其执教小学、中学来看,大概率只是高中学历,不是其对外宣称的“教授”,其宣传的国立医科大学(斯里兰卡)一看就是国外的野鸡大学,直接用钱就可以买到,显然侯元祥老先生是非常懂包装的,一些名誉头衔真的张口就来。

  当然对中医来说,学历本身不是问题,因为中医的理论与学历无关,只要懂中医只要能救病治人。

  很多人认为拿假药问题来治罪,背后的资本对侯元祥的打压,一千万索要配方未果而刻意报复,黄岛区法院也“有意针对”侯家。

  事实线年,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八大重点案件,侯静案位列第四,标题是山东青岛侦破侯某某等用临期中药、降糖类西药等冒充抗癌药案,连新华社都进行了报道,很显然此事已经重大到惊动了中央,所以才会直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,“假药”问题板上钉钉。

  、降糖类西药胶囊33万余粒,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。其实这很明显就是侯元祥抗癌神药的原材料。这里面有三个很致命的问题:

  中医尤其是老中医跟西医抓药最明显的区别是,中医是直接抓药材,最终是患者自己熬制的,而不是直接用中成药

  因为这是中医的基本理论,中医认为,人和万物都得天地一气而生,但人得天地之全性,草木得天地之偏性。人得病其实是人体气机出现了偏盛偏衰的情况,要借助药物之偏性来纠正、调整人体的气机盛衰,所以基本以天然的植物、动物直接入药,而侯元祥老先生竟然选择中成药,这还算正宗的中医吗?

  不仅如此,在中医看来,药材磨成粉其实是生产加工的过程是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的,因为生产工具、生产环境要在监管之下需要确保安全。

  侯元祥选择用中成药作原料,还是临期的,这已经构成犯罪了,因为是中成药当然有保质期,食品上有保质期,何况要求更严格的药品,这已经涉嫌犯罪!

  近段时间,反对预制菜不绝于耳说到底是对食品安全的关注,而药品安全应该更加关注,因为这是救人治病的,临期的食品,大部分都会直接丢掉,药品都会直接作废处理,而侯元祥却选择用临期的药品来制药,我们因他的中医身份而置犯罪行为于不顾吗?

  从搜查出的原料能够准确的看出,临期中成药是别人的药品,这根本不是其所说根据别人方子加上自创的抗癌药品,也就是说侯元祥所谓产品“抗癌1号”,“抗癌2号”就是用临期中成药加临期降糖类混合而成,就是这样的产品营销售卖金额1436万元,如此巨大的金额,这行为还不恶劣吗?

  在侯家竟然搜查出降糖类胶囊药,这可是侯元祥口口声声自创的中药方子?中药方子加西药,当然有人会说,可以中西医结合啊,看似没问题,其实问题大了,侯元祥中医都只是半路出家的,如果都是中医问题不大,他可从来就没学习西医,不过分地说对西医绝大多数都是一窍不通,这还怎么中西医结合?

  当然可能在一些人眼中学历问题也好,“假药”问题也罢,只要真正能治病救人都可以接受。

  前面已经揭示了产品“抗癌1号”,“抗癌2号”的成分,连安慰剂都不如,怎会是能治疗癌症呢?

  在侯静案发后,有一大堆患者为其叫屈,并且纷纷用写自己病情被治疗的过程为其证明,患者心甘情愿为侯中医叫屈,还是以身份证实名+按手印的方式,这难道不是患者对侯元祥的真情流露吗?

  这是为侯元祥叫屈的人发出来的,应该是对其最有利的证据了,这八份证明书大多数非常模糊看不清楚,为数不多能大概辨认的三份,三生仔细辨认都是心脏病患者,没有一例癌症患者,而不是其宣传的治愈癌症,在最有利的证明里都没有癌症治愈者的声音,是不是反过来可以认为其根本就没有治愈过癌症患者?

  侯元祥师从多名老中医,从老中医那里传承了治疗心脏病的方子,凭借着治疗心脏病,侯元祥积累了良好的口碑,这些为其叫屈的治愈患者可能就是前期忠实的患者。

  从侯元祥学历来看,侯元祥非常善于包装营销,这些患者有可能花钱请的写手,为自己营造被打压的形势。

  依据一:侯元祥2003年开始跟随老中医学中医,根据侯元祥提供资料显示2014年签订中医传承协议,这个协议应该视为侯元祥线年,侯元祥已经在开始配制产品“抗癌1号”,“抗癌2号”销售了。

  侯元祥是山东临沂人,2011年,在当地行医,后来到淄博,2018年开始到青岛,也就是如今的的黄岛区灵山卫街道,绝大多数都是三到四换一个地方,而且换了就没有回去了,很像流动作战,更关键的是侯元祥还注册了一家医院,这家医院注册地又是另一个城市——潍坊。

  这个模式似曾相识,网上某些的保健品公司似乎就是这样的模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,目的是逃避法律制裁,侯元祥这样辗转多地行医,是分属不同行政部门管辖,彼此配合会有难度,再加上涉案金额巨大,所以公安部才会挂牌督导。

  侯静案二审发回重审给了很多支持者信心,认为可能会沉冤得雪,事实上驳回重申只是重新定罪名而已,如果无罪二审就直接判了。

  主要是因为警方定的生产、销售假药案,而自己又认定了其生产的“抗癌1号”,“抗癌2号”为非药品,产生了冲突。

  即使不认定生产销售假药,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,按其涉案金额1436万元,判罚也不会比现在轻,而且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,数罪并罚也只重不轻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,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,生产者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

  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其违法犯罪的事实很清楚,公安部已经对此案定性,连侯静自己都没说自己无罪,只是轻判而已,所以最终结果只是以哪个罪名宣判,结局不会改变。

  中医非常博大精深,常常能医西医所不能医之病,是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的精髓,是要重点保护,但保护不是袒护,对于真正的中医必须重点扶持,而对于借中医之名行违法犯罪之行为也必须重点打击。

  侯元祥即使有“方子”治愈了不少心脏病人,但仍不能掩盖他用临期中药丸和降糖类西药制造假药“抗癌1号”,“抗癌2号”,的犯罪行为,对这种的本身危害中医的行为如果不加以打击,那么中医真的离消亡不远了!